2017/11/20
高市抽檢260家禽牧場 查出17件不合格

高市抽檢260家禽牧場 查出17件不合格

文章來源 :  自由時報    撰文=陳文嬋     

原文連結 : 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2256105

 

動保處封存疑似藥物殘留雞蛋。(記者陳文嬋翻攝)

 

市府動保處今年抽檢260家禽牧場畜禽產品殘留藥物,檢驗發現有17件不合格,以雞蛋10件驗出芬普尼等最多,另驗出豬肉、屏東石斑魚含有禁藥,分別依法開罰3至6萬元,列入重點稽查對象,呼籲業者負起社會責任。

高市禽牧場近1千家,市府動保處今年針對260家禽牧場,抽檢未上市的雞、鴨、鵝、蛋、牛羊乳等畜禽產品殘留藥物,檢驗發現17件不合格。

動保處表示,以雞蛋違規10件最多,其中8件驗出芬普尼殘留,其餘2件驗出驅蟲藥乃卡巴精,查出業者將原本用來治療雞球蟲的驅蟲藥,違規添加在飼料供雞隻食用,經由消化道排出寄生蟲,依法開罰6萬元。

另驗出2件含有禁藥,包括來自屏東的石斑魚驗出禁藥氯霉素,對人體、動物已禁用超過10年,具有一定毒性,恐造成血液病變,深入追查魚已賣光,業者也不曉得為何會驗出禁藥,懷疑運送過程遭受污染,依法開罰6萬元。

此外,豬肉也驗出禁藥硝基甲密啶乙醇,屬於人體用的抗生素,業者為促進豬隻生長,竟違規使用禁藥;還有業者將小豬用的磺胺劑,拿來給大豬有吃,以為有吃比較健康,反造成殘留抗生素,被依法開罰6萬元。

動保處長徐榮彬說,未來仍將不定期加強稽查畜禽、水產養殖場使用藥物情形,違規業者列為重點稽查對象,可開罰3萬至30萬元,若於1年內再違法者,將加重行政罰鍰,並公佈不合格業者名稱,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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